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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预付款后送水员失踪 工商经济纠纷可供法律咨询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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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预付款后送水员失踪 企业负责人:继续送水需查看欠条 工商:属经济纠纷,可提供法律咨询 近日,在赣州市青年路开店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花了500元钱购买的“百丈泉”瓶装水券变成一纸空文,和他签协议的业务员突然消失不见踪影。和刘先生有同样遭遇的温女士更郁闷,送水的业务员是她老乡,竟和她玩起“杀熟”的把戏,收了预付款后再也联系不上了。 两店家:送水员收款后失踪 据刘先生回忆,今年3月,一名自称“江西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驻赣州办事处的张姓推销员到他的食品店里推销“百丈泉”瓶装纯净水,刘先生和其签订了一份《百丈泉矿泉水陈列协议书》。今年6月,给刘先生送水的业务员换成了李某,因李某告知刘先生,购水有优惠,不仅加送一把大伞,还可赠送价值120元的瓶装纯净水。刘先生觉得划算,就一次性付款750元给李某。而李某送过3次水之后,就消失了,还有近500元的预定水没有送完。刘先生拨打他的电话号码,一直处于停机状态。直到一名自称该公司戴姓业务员向其推销水时,刘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被李某骗了。于是刘先生打电话给该公司驻赣州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李某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但李某已经辞职了,他们也找不到李某。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如刘先生能拿出加盖公司公章的协议,他们会处理此事。 就在记者调查此事时,在赣州市客家大道开店的温女士也向记者反映了同一问题,她预付了750元订金给业务员,业务员送过300元的水后,就失踪了。因该送水员是温女士老乡,送水时还留给温女士一张手写的欠条和一张名片。温女士向驻赣州办负责人投诉无果。记者仔细核对刘先生和温女士手中的名片时,发现两起“闪人”事件里的送水员是同一人。 驻赣州办负责人:要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协议 随后记者拨通了“江西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驻赣州办事处一李姓负责人的电话号码。他表示已经知道了此事,李姓业务员是其公司的业务员,但该业务员已经辞职,无法找到。如果刘先生和温女士要求公司补货,得拿出证据。“我要核实客户是否与公司签有加盖公章的书面协议,如果有证明就可送货。”当记者问及业务员和客户签协议时他是否知晓,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发工资只看业务员的最终业绩,并不会看业务员都和哪些客户签了哪些协议。” 企业负责人:继续送水需查看欠条 对此,记者又电话咨询了“江西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厂家一名负责人,他表示,像这样的事情,因业务员已辞职,不能只听客户一面之词,需要客户拿出有力证据才可送水。“客户一定是持有业务员出具的欠条或在收到货的情况下,才会支付款给业务员。因此是否要继续送水,还要核实客户手中的欠条。”同时,该负责人告知记者,会让该厂家驻赣州办负责人与客户直接联系解决此事。 经营者:订水协议不盖公章成行业习惯 刘先生和温女士查看了《百丈泉矿泉水陈列协议书》,结果发现他们所签的协议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协议的签字处都只有业务代表的名字和一个移动电话号码。温女士表示:“平时和其他企业订货时,都是签这种协议,根本没有盖公章,而且这已经成一种行业习惯了。”于是温女士拿出一沓订水协议以证实她说的话,结果记者发现,在几份协议书上,没有一份盖了公章的。随后,记者在客家大道随机走访了一些小商店,这些商店老板手中的订水协议和温女士手中的一样,均没有加盖公司公章。 工商:属经济纠纷,可提供法律咨询 随后,记者又陪同刘先生来到章贡区南外工商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这起事件属于经济纠纷,如有需要可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该工作人员建议刘先生起诉该经销商。 律师:公司应履行送水义务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付少天律师。该律师表示,既然驻赣州办事处经销商承认李姓业务员是其公司员工,该业务员也送过该公司生产的水给客户,那么双方就等于默认了公司出具的订货单上的内容,无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购水协议是否有瑕疵,公司都应该履行送水义务,否则该公司就是违约。 业内人士:预付款消费应谨慎 业内人士表示,关于预付款消费的投诉逐年增多,有必要提醒消费者,目前能够提供这些消费服务的公司很多,消费者没必要购买那么长时间的预付款服务,时间越长、额度越大,风险就越大。遇到类似的消费,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弄清楚是哪个品牌的特约机构或加盟连锁店,这些都会在营业执照上反映。签署协议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是否盖有公司公章。付款后,一定要开具发票和欠条,并仔细检查发票是否和总公司、分公司名称一致,以免上当受骗。(特约记者李丽、实习生冀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