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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期香肠做幌子敲诈 两男子超市上演调包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22  

拿根过期香肠敲诈多家超市 谎称购买了过期食品敲诈超市的两名城阳男青年昨被逮捕 警方请受骗商家指认犯罪嫌疑人
 
 
  城阳两名男青年把敲诈当成发财路子,竟然多次用谎称食品过期敲诈超市,数额达近万元。昨天,这两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和耿某被城阳警方依法逮捕。

  第一次作案收获千元

  “谁是老板?出来!”今年6月2日,两名男青年怒气冲冲地来到城阳区惜福镇工业园附 近的一个超市,骂骂咧咧地说超市卖的火腿肠过期了,导致家里人腹泻住院,索要3000元治疗费。超市老板张先生发现其中一名男青年确实是前一天曾到店里买过火腿肠,但火腿肠都是新进的不可能会过期。两名男青年根本不听张先生解释,声称不给钱就要砸店。做个生意不容易,万一超市有疏忽,传出去不利的还是自己,超市老板软了下来。最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张先生只好给了两名男青年1000元钱了事。

  食品其实调过包

  今年9月16日,两名男青年又来到流亭街道春雨工业园附近一超市重施故技,超市营业员以为有人来捣乱,急忙打电话报警,两名青年被闻讯赶到的巡逻民警抓获。经审查,男青年庞某和耿某交代了在城阳、即墨等地多次敲诈勒索超市的犯罪事实。庞某和耿某将事先买到的火腿肠等食品放置过期,然后寻找中小型超市作为作案目标,购买同一品牌的食品后,过几天以亲友食用过期食品后住院为名进行敲诈勒索。

  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是从媒体上看到类似新闻后,动起了歪脑筋,琢磨出敲诈超市赚钱的办法。主要寻找位置比较偏僻、外地人经营的中小超市下手,利用超市业主遇到问题往往考虑花钱免灾的心理作案,屡屡得手。目前,已经查实的涉案数额已达近万元。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获悉,到抓获嫌疑人前,警方并没有接到相关受害超市的报警,这也给犯罪嫌疑人继续作案提供有力条件。

  遇类似案件要及时报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防范类似案件,首先,超市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规范经营,在规范经营的同时,遇到类似情况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不要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同时,民警希望没有报案的受害业主及时与城阳警方联系,报警电话:87987809。(王涛 谢坤 刘钢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