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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神酒业”非法集资案主犯被判死刑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7/27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蚁神酒业”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蔡文国和李春平被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2000年11月30日,蔡文国注册成立赤峰蚁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5万元。2001年3月至2004年12月31日,蔡文国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签订委托养殖合同、蚂蚁养殖回收合同,以此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记者汤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