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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区吸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要罚500元引争议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3/5/15 9:51:28  

 “香港对违规抽烟的都是罚千元以上,深圳定在500元不算高”、“以前罚20元的时候都难收到罚款,500元更会引起吸烟者反抗情绪,很难实施下去”……目前正在深圳市人大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因拟将公共场合抽烟的罚金提高25倍,而引发坊间较大争议。深圳为此于昨日专门就“处罚金额”为核心举行立法听证会。

  6大事项条款处罚:

  采用最高额度

  深圳1998年曾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控制吸烟法规,但此后却14年未开出一张罚单,成一纸空文。而目前正在深圳市人大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不仅扩大了禁烟场所和限烟场所的涵盖范围,还在参考了港澳、新加坡等地区和哈尔滨、天津、广州、上海等地的控烟条例规定后,大幅提升了处罚数额,且在“个人公民责任、经营管理者责任、销售者责任、违反广告规定责任”等6大事项8项具体条款上都采用了最高额度。

  “高额处罚是法律‘一般预防’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阻吓潜在的违法行为。既然是阻吓,就必须达到能够起到阻吓效果的金额。”部门代表、深圳市卫人委疾控处副处长张欣说,罚款并不是目的,条例的最终目的是控制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我们深知高额的罚款将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但高额的罚款对违法者具有威慑作用,只有触动违法者的直接利益,才能保证法规执行的实际效果。”

  起罚点过高:

  会引起抵触增执法难度?

  根据条例草案,“在禁烟区吸烟,不听劝阻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拟将罚金由此前的20元增至500元,这也意味着幅度提高了25倍。对这一规定,昨日一些听证代表认为并不妥当。“吸烟是一种习惯,并非违法行为,改变吸烟的陋习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市民代表、律师颜雪明认为,更为恶劣的扰乱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目前大都只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建议公共场合吸烟的罚金不超过200元为宜,50元、100元更合适。

  市民代表金焰也认为,起罚点过高会引起执法过程中烟民的抵触,增大执法难度。他建议,降低起罚点,但此后根据情节和违法程度予以累计加罚制度。而市民代表李铁牛还提及另一种现象,即作为移民城市,深圳的原关外地区,有很多外来劳务工,500元罚金对他们而言将成为负担。“对于低收入人群确实可以考虑用其他方式替代罚款,比如选择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来抵除。”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说。

  不过,也有代表认为,500元的罚金并不高,罚金必须罚到违法者有顾虑才能起到效果。“香港的罚额和执法力度就很大,比如罚1500港币,很有震慑力”,深圳市控烟协会秘书长庄润森说。此外,还有数位市民代表建议,应将公民个人征信制度引入到控烟管理,“如果吸烟人不听劝阻,被记录在案,将对其贷款、就业、社会福利等加以限制”。

  据悉,待深圳市人大合议之后,听证报告将向社会公布。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将加快进度,并有望于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