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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构筑“四网”工程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5/10  

    凤阳县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构筑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网、准入网、监管网和保障网“四网”工程为载体,自3月份至11月份,在全县开展创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

  该县坚持政府领导、食安委协调,工商主抓、部门配合,企业自律、社会参与,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杜绝无证照经营、“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消费安全。

  在构筑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网方面,县、乡(镇)政府均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示范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机制、检查督查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工商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与工商部门签订依法经营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认真履行责任,诚实守信经营,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主动解决消费纠纷,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

  在构筑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准入网方面,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全面规范,乡镇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做到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按要求统一集中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按时参加年检验照;商品质量准入行为全面规范,乡镇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在自律行为上做到 “票证通”凭证、进货台账与购进食品全部对应,预包装食品名称、进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全部对应,散装食品进货凭证、合格证或小标贴全部对应,过期、变质、不合格等问题食品的自行处置与下架、退市记录全部对应。

  在构筑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网方面,做到统一日常巡查制度、统一专项督查、统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统一经营者自律资料,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督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打,净化环境。

  在构筑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维权保障网方面,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以农村“一会两站”工作人员、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理事等为主体,组建一支乡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管员队伍。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行业自律、维权申(投)诉调处、举报违法行为、参与“示范店”评比和食品质量义务监督等工作,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