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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小超市频频混卖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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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省市工商部门即推出卖场设临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如今是否已全面推广?如果未设临期食品专区,快过期的食品是如何处理的呢?在福州城乡接合部,过期食品频频被消费者发现,并向12315举报。这些过期食品来自哪里?被执法人员查处后的过期食品如何处理,是否会再次流向市场?连日来,记者围绕榕城过期食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临期食品区只有少数卖场推广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卖场发现,目前福州仅有沃尔玛、家乐福、屈臣氏等少数几家门店腾出专区销售临期食品。家乐福福州卖场公关部负责人林女士介绍,卖场设立的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一个星期上一次货,货品在原价基础上5至7折对外销售,一般货品经大幅降价处理后,都能在保质期前销售完毕。 记者随后走访了福州汽车北站附近的几个小超市。 在福州火车站铁路便利店,记者发现,该店货架一角挂着一些包装类食品。一包由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橄榄上标明,生产日期为2006年11月7日,保质期为12个月。女店主表示,这橄榄是没有保质期的,还能吃。 在西园新旺嘉超市,记者发现超市里的面包类产品包装上只有保质期而没有生产日期。比如一包三明治,外包装标注的保质期为“夏5天、冬7天”,生产日期“见封口”,不过记者却怎么也找不到生产日期。店主表示,面包是供应商每天送货上门的,不可能有过期产品。 记者将上述情况向福州市工商局反映。昨日下午,晋安区站前工商所在几家超市里分别发现饼干、糕点、橄榄等多种食品过期,总共5公斤。执法人员将过期食品当场没收,并表示将择机销毁。 部分过期食品改头换面“重新出炉” 那么,商家、卖场的过期食品流往哪里?家乐福福州卖场公关部负责人林女士介绍,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卖场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造册,然后由卖场安排防损部门人员进行捣烂处理。福州沃尔玛、蓝天等卖场有关人士均表示,对于过期食品,卖场也是采取销毁的方式处理。 福州晋安工商局法制科郑明科长告诉记者,超市过期食品的处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替厂商代理销售的,这类食品到期后超市会通知厂商将其运走。另一种是由超市买断,这类食品在快过期前超市一般会有打折等促销活动,过期后由超市自行处置,但严禁外流。 但福州市工商局12315提供的数据则显示,从6月1日至7月14日,共受理有关过期食品的投诉19起。投诉多集中在福州晋安、仓山等城乡接合部以及连江、长乐等县城村镇,且被投诉对象多是一些小超市或便利店。 一名多年从事食品销售的夏先生透露,虽然食品在生产、销售环节上被层层把关,但过期食品在回收之后,生产企业会如何处理,却很少有人追究。 福州市质监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小超市的食品过期后:一是商家继续上架销售;二是商家自己更改保质日期;三是生产企业更改保质日期,再重新出厂,给商家继续销售;四是生产企业拆开包装,重新加工处理,再给商家销售。 下架食品现场销毁最稳妥 对此,福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流通领域发现过期食品,工商部门将予以下架,并追查已售出的过期食品,及时召回。下架的过期食品又将如何处置?该人士表示,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可自行决定,要么交由商家自行销毁,要么叫厂家召回,要么是没收后执法人员现场销毁。现场销毁是最稳妥的做法,可以确保已经发现的过期食品不再外流害人。 福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将于近期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整治,对一些城乡接合部的便利超市和食杂店进行重点检查,消费者一旦遇到过期食品,也可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