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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95.3%受访者直言身边餐饮业仍有霸王条款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4/3/18 10:23:31  

 今年3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施行。新《消法》叫停经营者以各种方式设置的霸王条款。最高法日前也出台司法解释,指明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但是目前依然有消费者发现,不少商家仍存在霸王条款。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对32779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5.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身边餐饮业还存在霸王条款,51.7%的受访者直言餐饮业霸王条款问题没有改善。22.6%的受访者来自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来自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城镇、农村的分别占23.2%、28.3%、16.2%、9.7%。

  上个月,大三学生王冉和同学在河北石家庄某餐厅聚餐。餐厅包间要求最低消费300元,超出他们的预算,王冉无奈只能和同学在大堂拼桌。落座以后,王冉发现餐桌上摆放的只有收费餐具,就向服务员索要免费消毒餐具,对方却表示无法提供。“换个餐厅可能又要等位,我们只能在那家吃,可被这些霸王条款搞得心情很不愉快。”

  调查显示,受访者遇到最多的三大霸王条款依次是:谢绝自带酒水(58.2%)、设最低消费(32.7%)、拒开发票(31.0%)。其他还有: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28.7%)、只提供收费消毒餐具(28.6%)、财物丢失概不负责(23.0%)、收取开瓶费(13.5%)、强制收取服务费(8.7%)、储值卡余额不退(7.4%)等。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王冉发现,新《消法》颁布前后,社会上对霸王条款的关注和批评增多,身边餐厅霸王条款问题有了一定改善。比如,他之前去的餐厅,就取消了包间的最低消费。

  在上海一家私企工作的张泽坤却发现,饭店的霸王条款形式越来越隐蔽了。“前几天,我到常去的一家餐厅吃饭,发现以前贴在桌角的‘谢绝自带酒水’的字样不见了,就去隔壁超市买了一瓶饮料带进餐厅。用餐完毕后,我持该餐厅会员卡结账,却被告知,因为喝的是自带的饮料,所以无法获得会员卡积分。”

  张泽坤和餐厅负责人理论,对方提出的理由是,顾客自带酒水一旦出问题,可能会责任不清,还不如饮用餐厅的酒水。“如果餐厅提供的酒水和市面售价差不多,作为顾客,我当然不必舍近求远。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张泽坤说。

  餐饮业霸王条款现象一再被批评,却难以杜绝,原因是什么?调查显示,45.6%的人认为是管理部门督查不力,25.7%的人认为是惩罚力度太轻,24.5%的人感到消费者维权困难,13.9%的人认为是法律缺乏具体惩罚措施,13.7%的人表示是经营者具有强势地位。

  “对于消费者来讲,为了一顿饭,花很长时间和饭店理论,甚至打官司,实在不太现实。”王冉说,维权成本高,是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时未能积极维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他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商家的气焰,导致霸王条款问题屡禁不止。

  调查显示,遇到商家霸王条款,仅9.1%的受访者会举报或投诉,6.2%的人选择与商家协商解决,5.8%的人会用其他方式解决。高达78.9%的受访者则选择了忍气吞声。

  去年年底,北京市对于餐饮业霸王条款进行了集中整治。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霸王条款,其中包括“包间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并要求全市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如逾期不改,将面临最高3万元处罚。消费者若遇到这些霸王条款可直接拨打12315举报。

  在北京工作的彭连告诉记者,她感受到了监管力度加大后的效果。“最明显的是,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等规定,在我常去的几家正规餐厅都看不到了,服务员的态度也好了不少。”但她也发现,自己住所附近的几家小吃店,墙上依然赫然写着“财物丢失概不负责”等字样。

  怎样才能杜绝餐饮业霸王条款现象?调查显示,29.8%的人建议加大对违法违规商家惩罚力度,19.8%的人期待监管部门进行集中整治,19.6%的人认为应该曝光违法违规商家,11.4%的人期待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7.4%的人建议行业加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