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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就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答问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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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16日就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回答记者的提问。 一、为什么要制定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10月7日,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确定了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即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千克,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 制定临时管理限量值是在当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状态下采取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保护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禁止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制定临时管理限量值首先要严禁人为添加;其次是确保在该限量值水平下生产的乳与乳制品对健康是安全的;第三是考虑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带入到食品中微量三聚氰胺的因素;第四在制定临时管理限量值过程中,参考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应管理措施,并与相关国际组织进行了磋商。 二、环境中三聚氰胺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三聚氰胺作为一种化工原料,在塑料、涂料、粘合剂等行业广泛应用,三聚氰胺是某些农药和化肥的原料和代谢产物,也是食品包装材料的原料。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专家估计和我国已有检测结果,采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制作的食品餐具在与食品接触时会有微量的三聚氰胺迁移出来。因此,三聚氰胺在环境中存在,这些因素均可导致食品中可能含有微量三聚氰胺。 三、不法分子为什么在原料乳里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是不法分子在原料乳中掺水,以增加重量牟取非法利益。奶掺水后会造成原料乳中蛋白质含量下降,为掩盖非法行为,虚增牛奶中蛋白质检出量,不法分子人为在原料乳中加入三聚氰胺。人为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定临时管理限量值是否能完全排除人为添加的不法行为? 规定2.5毫克/千克的限量值,可以有效检测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因为每千克牛奶添加2.5毫克的三聚氰胺,牛奶中蛋白质含量约增加0.001%,添加后能够虚增的蛋白质含量微乎其微。 临时管理限量值仅是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而应急出台的一项临时管理措施,主要目的是区别自然迁移和人为添加。 五、现有检测方法能满足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检测要求吗? 目前我国对三聚氰胺检测规定了三种方法,分别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LC-MS/MS),其定量限(精确度)分别为2毫克/千克、0.05毫克/千克和0.01毫克/千克。只要检验样品中三聚氰胺真实含量在检测方法定量限以上,检测方法就能准确检出。企业和监管机构应根据检测对象及临时管理限量值要求,选用与其相适应的检测方法,例如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应选择后两种仪器进行检测。 六、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乳及乳制品等食品中三聚氰胺采取的管理控制措施有哪些? 最近,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食品中三聚氰胺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最高含量不超过1毫克/千克;乳制品和含有乳成分的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最高含量不超过2.5毫克/千克。欧盟规定从中国进口的乳含量超过15%的所有食品(如巧克力、糖果等)中三聚氰胺的最高含量为2.5毫克/千克。加拿大的规定是婴儿配方乳粉和其他作为唯一营养来源的食品,包括膳食替代食品三聚氰胺最高含量不超过1毫克/千克;其他乳和含有乳成分的食品三聚氰胺最高含量不超过2.5毫克/千克。香港规定了奶类以及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和孕妇及哺乳妇女食用的食物中三聚氰胺最高含量为1毫克/千克,其他食物中三聚氰胺的最高含量为2.5毫克/千克。 七、国际组织对我国制定的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有何看法? 我国在研究制订限量值过程中,征求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意见。通过与国际组织的咨询和沟通,了解到我国制订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与其他相关国家的管理措施基本一致。 八、符合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原料乳能满足不同乳和乳制品的生产吗? 根据现有资料,如果仅从环境和食品包装材料等其他途径带入三聚氰胺,原料乳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会超过限量值规定。乳品生产企业在收购原料乳时,应加强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和控制,考虑原料乳的用途,针对不同类别奶制品的限量值规定,选择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料乳用于生产加工。 九、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将如何处理? 公布限量值后,乳与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凡不符合限量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按要求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已上市的产品,生产企业有责任进行自检,超过限量值的,企业要主动发布信息,并采取召回、下架、退市并按规定退货和退款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法对产品进行监督和抽查,发现不符合限量值要求的产品,要依法追究生产企业法律责任。 十、三聚氰胺对动物的毒性如何? 动物试验资料表明,三聚氰胺是一种低毒物质,在动物体内排泄较快,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出。三聚氰胺无遗传毒性,进行动物实验未发现对动物子代产生不良影响。其主要毒性作用器官是泌尿系统,可导致动物膀胱和肾脏结石。 十一、三聚氰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什么? 临床调查发现,三聚氰胺对人体的影响是有可能在泌尿系统形成泥沙样结晶或结石。如果摄入的三聚氰胺量大、时间长,可能会在泌尿系统如膀胱和肾脏形成泥沙样结晶或结石。由于婴幼儿生理结构和饮食结构与成人明显不同,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对不同人群健康的影响也不同。婴幼儿比较容易引起泌尿系统结石,而成人摄入三聚氰胺引起泌尿系统结石的可能性很小。 十二、如何评估食品中三聚氰胺对健康的影响? 评估三聚氰胺对健康的危害,必须考虑人群每天的耐受摄入量(TDI),这是国际上通用的针对食品污染物而制定的人群安全摄入量限值,其含义是指“每人每天每千克体重摄入低于此水平的污染物,一般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是用动物试验得出的安全剂量除以安全系数(通常为100)来确定人群的每天耐受摄入量(TDI)。三聚氰胺对动物安全剂量是63毫克/千克体重,人群的每天耐受摄入量(TDI)应为0.63毫克/千克体重。为了更大程度地保护人体健康,我国专家将TDI降低为0.32毫克/千克体重。 假定成人、儿童和婴幼儿的体重分别为60公斤、20公斤和7公斤,成人、儿童和婴幼儿每人每天三聚氰胺的摄入量分别不超过19.2毫克(0.32毫克/千克体重×60千克体重)、6.4毫克(0.32毫克/千克体重×20千克体重)和2.24毫克(0.32毫克/千克体重×7千克体重),一般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可以断定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2.5毫克/千克、婴幼儿配方乳粉1毫克/千克的限量值是完全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