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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百家农村示范药店”创建活动成功实施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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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江西九江市“百家农村示范药店”授牌仪式在彭泽县马当镇众生大药房隆重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志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副局长陈蓬和彭泽县委常委、副县长方柏生等出席,这标志着九江市“百家农村示范药店”创建活动圆满成功。 创建“百家农村示范药店”是今年九江市人民政府曾庆红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承诺的93件民生工程之一。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把落实创建活动作为09年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挂帅,各县局签订责任状,实行月督查、季汇报、年中现场会、年末总交帐,并精心制定《九江市“百家农村示范药店”验收标准》,涵盖药品分类分区、人员资质、门头标识、卫生环境、便民措施等十一个方面,确保创建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圆满成功。 全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分别召开创建动员会,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经企业书面申请和县局筛查初步确定九江市蓝天大药房等115家农村药店参加创建,并在网上向全市公示。为促进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市局多方筹措30多万元资金和设备,对确定为创建的农村药店每家免费补助一台电脑、一套GSP管理软件,验收合格的还将免费统一制作灯箱标识并授予铜牌。10月中旬以后,市局组织对申报创建“百家农村示范药店”的农村零售药店按照《九江市“百家农村示范药店”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验收标准,宁缺勿滥,充分保证“农村示范药店”的示范作用。截止到11月20日,经验收最后确定100家药店为“九江市农村示范药店”。 “百家农村示范药店”的创建,提升了全市农村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了农民群众用药安全。如今,一家家悬挂着 “九江市百家农村示范药店”牌匾的药店,以其整洁的店容、规范的管理和细致的服务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陈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