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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启动食品药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更新时间:2008/7/31  

   本报讯(徐巍  记者 周元礼)近日,长沙市政府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创建食品药品示范乡镇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按照方案规定,长沙市所辖四县(市)下属乡镇可申报参加创建工作,通过初审合格后,每个县(市)确定1~2个乡镇为创建试点单位,创建工作分为申报、实施以及验收三个阶段,自2008年7月上旬开始至2009年12月底结束,具体内容包括:落实乡镇政府(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完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推行建档管理,摸清监管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乡镇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据了解,2009年下半年,长沙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试点工作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排名靠前的3个乡镇将上报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授予“长沙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称号,并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