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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积极探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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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工商局现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工商所44个,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业户5776户,分布在640个行政村和130个城镇社区。今年以来,该局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标准程序、加强扶持指导等项举措,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截止目前,已创建示范店631户,其中城镇社区示范店130户,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示范店501户,覆盖率为78.3%。主要做法: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示范店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确定任务目标。制订了创建示范店的实施方案,提出在7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创建示范店的目标,并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考核标准;突出“三个结合”,即创建工作与奥运食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巡查和督查相结合。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一岗三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过错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通过认真检查,已在全系统发现个别工商所和管理人员创建示范店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争创工作流于形式。对此,在全地区实名通报,各单位积极自检自查,认真整改问题,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有的调离现岗位。 三是实施经费倾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调整预算支出结构等方式,立足内部挖潜,已抽出一部分资金解决了示范店硬件建设所需经费,保证了工作质量。 二、坚持程序,严格标准,全力推进示范店建设 一是明确“一个重点”、严把“四个标准”、坚持“五个程序”、实现“四个统一”。制定下发了《食品安全示范点检查验收标准》,明确了申报、认定、审核工作程序和要求。概括起来就是:“一个重点”:将公路沿线、旅游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行政村作为创建重点。四个标准:信用体系监管中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监管单位;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记录;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环境良好,自律意识强,群众反映好,两年消费者零投诉;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手续齐全规范。五个程序:业户自愿申报,专管员实地查看,属地工商所与局经检、消保、消协、12315等相关部门合审,局领导审批,上报市局备案。四个统一:统一悬挂示范店牌匾,统一悬挂证照和五项自律制度,统一下架食品周转箱,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联系卡。 二是树立和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点工作全面开展。分别在元宝分局、凤城市局进行了示范店试点工作。5月下旬,组织召开由各县区局分管副局长、消保科长、部分工商所长参加的“示范店工作现场会”。通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各单位按照标准并借鉴凤城市局的做法,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示范户守法经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发挥了示范店的作用。 三、突出“示范”,共同提高,积极扩大争创成果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增加食品安全示范店社会影响力,影响和带动其他业户向示范店看齐,提高自身标准,使挂牌的示范店荣誉感增强,自律意识提高,示范作用明显增强。不少示范店业主反映,挂上示范店牌子,诚信度、安全度提高了,店容店貌改善了,顾客较以前多了,效益也好了,附近不规范的食杂店也跟着示范店逐步规范经营。 二是及时帮扶推动。对尚未入选示范店的业户,采取“一帮一结对子”的办法,即一名巡查员包一片,一个示范店包一户,共同提高食品经营业户的守法经营意识。目前,全地区已结成示范店帮扶对子10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示范店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指导,帮扶并举,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指导和规范。工商所管理人员、相关科室深入业户,手把手指导如何管理票据、登记台帐;对文化水平较低的业户,管理人员亲手做粘贴票据和登记台帐的示范。 二是强化培训。以工商所为单位加强对示范店经营者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培训,强化食品经营业户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懂法、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业户的综合素质。 三是帮扶并举,惩教结合。对示范店台帐填写不正规、票据管理不规范、食品归类不标准等实际操作上的问题,在手把手进行指导规范的基础上,对屡教不改的业户,一次口头警告,二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次取消示范店资格。 四是坚持“四查”。即:示范户自查,属地工商所检查,县区局督查,市局抽查。从实际效果看,动态监管让业户感到工商监管无时不在,促使其自我约束,对各工商所的食品安全工作也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凤城市局在创建工作中,通过动态监管,先后有3户非示范店因具备示范店标准而被新增为示范店,有2户示范店因经营问题食品被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