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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粉丝做不是笑话 82个样品79个是人造 |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3/1/14 8: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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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由鲨鱼鳍加工而成的淡干品。而在中国,在传统饮食文化中,“翅、参、燕、鲍”四大顶级食材,鱼翅则居于首位,长期受到人们的追捧,一些人甚至将消费鱼翅作为身份的象征。 鱼翅价格不菲,一小盅鱼翅羹售价动辄几百元,甚至千元。然而,许多人并不清楚,鱼翅售价高昂的背后却隐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82个样本79个为“人造” 这是浙江省工商局今天公布的该局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送检样本鱼翅的鉴定结果: 对所送样本进行了形态特征、理化试验和DNA成分分析。经检测发现,所检干鱼翅绝大部分形态特征厚薄均匀,只有纵向纹理,不符合天然鱼翅生长特征,符合模压形成的特征,同时经70℃清水浸泡30分钟的理化试验后,有大量很黏稠的明胶溢出。经DNA检测分析,绝大部分送检样本未测出鲨鱼DNA成分。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队长潘炜说,鉴定报告显示,所检82个样本有79个为“人造假鱼翅”。因为价格昂贵,作假有利可图,假鱼翅充斥市场。 事实上,由于海产品市场鱼翅价格相差巨大,每斤从60多元到几千元不等,酒店鱼翅菜品价格更呈数倍上涨,且真假莫辨。而鱼翅市场的乱象还并不仅止于此。 据浙江省消保委对省内若干水产市场的干鱼翅,委托浙江省公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测,从检测结果看,有三分之一的干鱼翅镉超标,其中有金勾翅镉超标达10倍,另外还有部分鱼翅甲基汞超标。 在批发市场调查发现,无厂址、无鱼翅种类、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联系电话等“三无产品”十分普遍。不少鱼翅只用塑料袋简单包装,袋口用一条黄色牛皮筋扎紧,没有任何产品标识、标志。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委)历时半年,对上百家鱼翅经营商、宾馆饭店和加工点进行了跟踪走访调查,乱象的背后,更还有一条加工售卖假鱼翅的黑色利益链。 别以为鱼翅是粉丝做的仅仅是个笑话 根据浙江省消保委对60余家生产、批发、零售、餐饮的鱼翅售价进行调查。一些酒店标价500元~1000元/盅的鱼翅羹,其相当的鱼翅量的出厂价只需要几十元,中间环节存在数十倍的暴利。 “别以为鱼翅是粉丝做的仅仅是个笑话。”浙江省消保委一位工作人员说,市场上塑料袋包装的“素鱼翅”(人工合成鱼翅)十分普遍,里面是卖相喜人的金黄色干“粉丝”,只需几十元一斤。在外包装上,该“鱼翅”名为“合成翅针”,成分为食用明胶、海藻酸钠等。 但就是这个几十元一斤的人造合成鱼翅被酒店购买后,转手变成了餐桌上的鱼翅宴或佛跳墙等“高档菜肴”。此次,消保委从杭州一水产品市场购买的一款长40厘米、颜色超白的牙拣翅送检测机构检测时发现,有大量黏稠明胶溢出,并未检出一丝鲨鱼成分,其纹理也不符合天然鱼翅特征。 检测专家分析,“该鱼翅可能系用明胶等材料人工压膜而成。” “手段高明点的商家则会真假混合。”为验证真假鱼翅的味觉差异,浙江省消保委还与杭城某酒店共同完成了一次鱼翅消费实验,“添加高汤以后,人工合成鱼翅和真鱼翅不但没有味觉差异,形状也难以辨识。” 同时,浙江省消保委在省内随机抽检了10余家酒店各品种的鱼翅羹,送至权威机构进行DNA检测,均未检出含有鲨鱼成分。 “不少经销商及餐饮店宣称鱼翅作为高档营养品,具有保健、补气及抗癌等功能。”业内专家表示,其实鱼翅并不具备高营养价值,不能与全营养食物(例如鸡蛋、豆类)相提并论。即使是真鱼翅,其营养价值也比不过猪蹄、鸡皮乃至一碗最普通的粉丝,且鱼翅经干制、涨发等加工,即使有营养,也所剩无几。 “鱼翅本无味,全靠汤来煨”。业内专家说,一碗鱼翅汤的营养,绝大部分来自其中的配料。还有吃鱼翅可以治癌的说法更毫无根据。 假鱼翅大多来自广东 2012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根据浙江省消保委前期调查反映的市场乱象,组织对浙江省内市场上销售的鱼翅产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地的鱼翅产品经销商617家、销售鱼翅餐饮饭店316家。共立案查处案件31件,查扣问题鱼翅560余公斤。 潘炜说,从目前案件初步调查情况看,涉案经营者中经销假鱼翅规模较大的6家经销商均来自广东、福建等地。 “所售鱼翅产品也多从广州、江门等地的批发市场购进。” 潘炜介绍,所售的假鱼翅分别购自广州一德路山海城市场的洪友海味行、嘉芝海味行、晋龙海味行;一德路南粤食品批发市场711-712铺、125铺、811铺;一德路海中宝等市场。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进货凭证中发现,125铺、811铺经销的鱼翅加工地为“江门市荷塘镇协和鱼翅加工厂”。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部署各地工商机关全面开展鱼翅市场清查行动,将市场上销售的问题鱼翅下架封存,并进一步查清来源及相关情况,全力阻击假鱼翅流入浙江市场。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针对鱼翅市场乱象,浙江省工商局制订并出台了《关于规范鱼翅经营杜绝商业欺诈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凡在浙江省境内的市场、商场、专卖店从事鱼翅等商品批发、专营、零售等经营活动(以下简称鱼翅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或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经营进口鱼翅则应当查验海关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同时要求鱼翅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鱼翅产品的进货销售渠道、规格、数量、流向、销售日期等。对存在经营三无、假冒伪劣、以假充真、虚假宣传、无照经营、消费欺诈等问题的,工商部门将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暂缓通过年检验照,以及给予警告、没收商品、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省消保委也发布消费警示:针对鱼翅乱象,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鱼翅,倡导“拒吃鱼翅”,保护自己,保护海洋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今天,杭州黄龙饭店、杭州张生记饭店、杭州楼外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餐饮企业也共同发出“拒绝鱼翅”倡议。 杭州黄龙饭店副总经理余莹说,面对消费者利益被侵害、鲨鱼被大量捕杀的现状,行业经营者理应有所担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呼吁全省餐饮业同行积极响应浙江省消保委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倡议,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制作、销售鱼翅类产品,做有良知、有社会责任的商家。 “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说,因为鱼翅业的巨大暴利,世界上每天都有20多万条鲨鱼被无情捕杀,而据美国《科学》杂志统计,现在有110种鲨鱼正处在濒临灭绝的边缘。“揭示鱼翅黑色利益链,真正的目的是需要唤起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