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绛实现食品安全“三个进一步”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更新时间:2008/3/2 |
|
山西省新绛县位于运城市北部,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73家,其中20家通过QS认证;食品经营户473户;学校食堂51家,餐饮店80家;定点屠宰场5家。新绛县是“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示范县”、“中国果菜十强县”、“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县基地”、“山西省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县”。
农村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新绛县高度重视,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通过源头治理、基地建设、专项整治、制度建设,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地位进一步强化 新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是领导重视,安排部署到位。县政府多次召开县长办公会和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各有关部门协调会议,安排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等相关工作,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领导,机构建立到位。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杨振龙为主任、20个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新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根据县政府要求,各镇(乡、区)都确定了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制度建设到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新绛县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新绛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了《新绛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年)》,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四是领导督查,工作实施到位。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主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到食品生产、学校食堂、肉类市场专项整治第一线,现场督查指导。五是财政支持,经费落实到位。县财政每年用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经费都在90万元以上。六是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位。为保证监管责任到位,每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10个乡镇及11个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考核措施,严格年终考核,使食品安全形成“主要领导一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同志同心干”的工作机制。 “抓手”作用凸现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利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这一平台,积极履行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重大事故”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广泛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两年来,组织全县各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3·15”、“12·4”、“安全生产月”等多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初步形成。起草了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文件,由县政府印发至各乡镇。通过层层筛选,在10个乡镇聘请了14名协管员协助工作;在全县220个行政村,每村聘请了1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三是完善制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这个平台,通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先后出台了《新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发布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等多项制度。四是协调有力,精心组织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五是部门联动,快速查处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六是开展调研,掌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在全县范围大力开展了历时一个多月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调查工作,并形成了《新绛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调研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七是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部门协调配合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使各部门既能各负其责,又能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监管之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