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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公布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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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8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制定限量值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对于判定原料乳和乳制品是否合格,以及其中微量的三聚氰胺来源性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公告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称,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一公告分别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认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特别强调,这一限量值不是一个保护健康的标准,而是用于监管非法添加三聚氰胺。 “保护婴幼儿和成人的健康是首要目的,但还要考虑三聚氰胺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的问题。”陈君石说,“如果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超过1mg/kg的话,我们有理由认为是掺假行为,假如低于这个值,就有可能是环境当中有的。” 王雪凝说,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所以以前也没有过任何标准。但是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用途很广泛,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为确保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卫生部联合多部门及有关专家制定了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今年9月22日,我国香港地区首先公布了奶类、婴幼儿配方乳粉、孕产妇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1.0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2.5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