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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产白酒和进口蒸馏酒均检出微量塑化剂 |
文章来源:新快报 更新时间:2012/11/22 13: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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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酒鬼酒塑化剂风波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测出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目前尚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 问:有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出塑化剂,监管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质检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对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风险监测。目前已完成监测的国产白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其中主要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同时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对检出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白酒产品,已责成相关地方质监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目前尚未发现有人为故意向白酒中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经行业专家分析研判,白酒感官质量要求清亮透明,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起增稠、乳化作用,无助于提高白酒的感官质量。塑化剂主要来自于白酒生产、储运过程中使用的塑胶容器、包装材料的迁移及环境影响等。 国人每天饮1斤也不会损害健康 问:酒鬼酒中的塑化剂对人体健康是否会造成损害? 答: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以媒体报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为1.08mg/k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问:目前我国白酒中有塑化剂的限量标准吗? 答:2011年台湾发生塑化剂污染事件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设定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的临时限量,其目的是排查在食品中人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允许直接添加在食品中。但是,作为塑料制品中常用的增塑剂,可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到环境或食品中,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空气、水和食品中均可能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人体可通过环境、膳食和饮水等多种途径摄入这类物质。 已部署全国白酒企业深入排查 问: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质检部门已部署进一步对全国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要求企业认真查明可能导致白酒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从源头抓紧进行整改,包括采取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坚持从严监管,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 公众追问 谁为消费者知情权护航? 白酒中的塑化剂对人体健康是否会造成损害?中国酒业协会称,“塑料制品(设备)在白酒产品生产过程中,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现因塑化剂致病案例。” 虽然有专家指出,塑化剂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按照目前曝出的白酒塑化剂含量,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但这仍未能消除一些公众的疑虑。中国酒业协会的声明显示,2011年6月,协会获知白酒产品中含有塑化剂有关信息,就要求相关企业查清白酒中的塑化剂产生来源,当年12月又发布通知要求白酒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012年4月协会再次强调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 让消费者不解的是,在媒体曝光之前,中酒协对这些“内情”秘而不宣,使得塑化剂成分多少成为白酒行业“潜规则”,消费者的知情权无从保障。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中国酒业协会在塑化剂监管上已经做的工作、或者已经掌握的资料,应该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开展特定产品例如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风险监测,并及时公布工作进展。这样才会对行业整改起到更好的督促和推动作用,才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