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绿色食品“身份证”过期仍在售 超市农贸市场总有鱼目混珠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11/19 16:50:18  

带“绿色”字眼的食品销路较畅,但一直以来超市、农贸市场总有“打擦边球”的产品鱼目混珠。由农业部新修订、于10月1日实施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加强了监管。新规实施月余,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带“绿色”字样的食品大为减少,但有部分产品还是标着过期的绿色食品“身份证”。

  记者走访家乐福、天惠等超市发现,以前在大米、副食品等多个种类的食品货架上常见“绿色食品”身影,现今已难以见到。一家超市负责人说:“以前部分品牌鸡蛋、大米都标‘绿色食品’,新规出台前我们就已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清退或改正名称。”

  但在家乐福超市永乐路店,记者看到一款鱼泉牌榨菜、一款味聚特榨菜包装袋上的绿色食品标志下的企业信息码显示,标志获证年份均为2008年,已超过三年有效期。在学前路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记者看到大米销售商销售的“镇西王”、“诺敏河”牌大米上绿色食品标志下是“LB”开头的产品编码,而按规定,自今年8月起就应使用“GF”开头的企业信息码。“天缘”牌大米上的绿色食品企业信息码显示获证日期是2008年。

  市农委人士表示,绿色食品有效期限为3年,超过这一期限要重新认证,认证通过后要更换编号,否则取消绿色食品称号。显然,2008年获得的绿色食品“身份证”应已过期了。

  市农委人士说,新规对食品安全及企业诚信做出明文规定。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前3年内必须没有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在使用标志期间,因检查监管不合格被取消标志使用权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将永久不受理其申请。(海宸)

  链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进行统一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下有企业信息标志代码。绿色食品标志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新的编号制度,即企业信息码,以“GF”开头,是后面的6位数代表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编制到县级;中间两位数是认证年份,最后四位数是当年序号。


来源: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