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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火锅类食品裸卖存安全隐患 厂家称很无奈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更新时间:2012/11/19 13:47:27  

超市火锅类食品裸卖存安全隐患 厂家称很无奈

  天气转冷,火锅大热。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热衷于在家煮火锅,各种各样的火锅料产品,也成为冬季里的热销品,每家超市里原本被花式各样的冷饮占据的冷柜,也统统为火锅料腾出了地方。 

  然而,比起其他速冻食品光鲜亮丽的外包装,火锅料的集体“裸售”略显尴尬。散装火锅料畅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相应法规规范?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利益博弈是导致火锅料产品至今无法穿上“外衣”的主要原因。不过,今后该类产品将很快像速冻水饺、元宵一样向包装食品发展,那些能抓住这种趋势变化并积极调整应变的企业和供应商,将成为这一轮变革的受益者。 

  “裸卖”成风 

  火锅料跟其他速冻食品一样,是禁止“裸售”的。但因为标准的缺失,使得企业在钻法律的空子,导致市场上“裸卖”成风。 

  记者在走访京城火锅料市场时发现,多家超市里牛羊肉及鱼丸、虾丸、蟹棒等火锅必备品所在的冷柜前人流不息,很多消费者“自助式”地往保鲜袋里装自己喜欢的产品,通常是几个鱼丸、几个虾丸,再配上一些其他的产品,完成一次采购。 

  但是,摆放火锅料的冷柜并不像牛羊肉及速冻水饺的冷柜那样密封,原本应该存在的冷柜推拉门也不知去向,没有任何包装地直接暴露在空气中,等着市民选购。对此,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购买的人太多了,推拉门根本就没有完全关上的时候,而且推拉门使顾客的挑选‘窗口’太小,所以干脆就拿掉了。” 

  对于这种现象,从事速冻食品研究的李东告诉记者,冷冻火锅料裸卖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与冷冻的海产品不同,火锅丸子的售卖温度明显略高,几乎到了解冻的状态,而用低温锁住的水分就会因此流失,产品将加速氧化,部分火锅丸子出现变色,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记者在物美某门店也看到,工作人员将新拆包的10公斤装火锅料倒进冰柜里,再用铲子与冰柜中原来的产品混在一起。当记者刨出最下方的火锅丸子,不少已结了重重的冰花、颜色也发暗,与新加入冰柜的丸子明显不同。售货员称,产品是一个批次的,只是下边的比较早进入冷柜。 

  值得注意的是,裸售的火锅料不仅很难分辨生产日期,而且极易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有研究指出,温度是冷冻食品的生命线,散装裸售不仅造成温度难以把控,而且使产品与卖场里的空气直接接触,很容易造成售卖环节的二次污染,造成微生物和菌落指数的变化,最终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其实,记者翻阅资料发现,火锅料跟其他速冻食品一样,是禁止“裸售”的。某地方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目前的规定属于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选择遵守,也可以不遵守,而且对超市没有强制约束力,不能作为行政部门的执法依据。”有评论认为,就是因为标准的缺失,使得企业在钻法律的空子,导致市场上“裸卖”成风。 

  但是,记者在散装裸卖的火锅料包装袋上发现,很多企业都印上了“执行标准:SB/T10379”的字样,可见生产企业并非在一心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另有原因。 

  利益博弈 

  超市必须为了满足大众消费习惯而对产品进行调整。厂家希望结束“裸售”的想法,正好与超市的利益产生矛盾,而在双方的博弈中,大多数的供货商都处于劣势。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各火锅料生产企业均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出面整顿“裸售”这一市场现象。作为火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清松表示,一旦散装火锅料市场得到整顿,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是莫大的利好。“生产企业在引导这件事上比较吃力,还需要商超、工商、消费者等方面的共同支持。” 

  某速冻食品企业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企业之所以希望整顿“裸售”,主要是因为有利可图,首先散卖产品大都比较低端,利润空间很低,而包装产品,特别是小包装产品,均定位高端,利润空间也相对诱人。为了提升企业收益,各企业都希望加大包装产品的销量和市场份额,“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有利于消费者饮食健康的。” 

  “另外还有一点,是从长远的角度考虑的,因为一旦相应部门整顿市场,会有一部分实力不够的企业退出市场,在行业集中度并不高的火锅料行业,这样会为大型企业提升市场空间起到很大的帮助。”该人士直言。事实上,让速冻水饺和包子穿上“外衣”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SB/T10412-2007)》得以实施,也是以很多作坊式的小企业因成本上升而不得不退市为代价的。 

  然而奇怪的是,行业内企业都在推进的事情,却多年来并没有明显的进展,这是为什么?对此,业内人士透露,这主要是因为受到了超市等终端零售渠道的阻碍,因为零售商肯定会选择销量好的商品,散装裸卖的产品受到消费者追捧,包装产品无人问津。在这种情况下,超市肯定会全力推销散装,而排斥包装产品。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选购火锅料的消费者,他们的回答大同小异:吃火锅就是要体验多种食品,散装的可以每样都买一些,而那些包装产品,每袋的量太大,一次根本吃不掉。同时,散装的售卖给人一种比较实惠的感觉。拿一包200克的塑封装与散售的产品价格对比的话,每包要贵出一块多钱。 

  在这种情况下,包装产品进入超市都面临压力。记者联系到北京一位火锅料的经销商白雪。她介绍,很多经销商都不愿意购进小包装的产品,因为销量不太好,自己购进的小包装产品只有不到两成,超过8成都是每袋5斤的大包装产品。这些大包装的主要送往餐饮和超市卖场等渠道。 

  对于超市渠道,白雪介绍:“原来我们的销售员把货物送去超市后,再将包装拆去,后来有的超市觉得麻烦,就要求我们把包装去掉后再往超市送。这样一来,超市不要包装,我们反馈给生产厂家的信息也是简化包装,所以厂家也只能以大包装的形式提供给我们,生产小包装产品几乎没有什么市场。” 

  曾在欧尚某门店速冻食品部门负责采购的王洋向记者解释,火锅料为大众消费品,超市必须为了满足大众消费习惯而对产品进行调整,厂家希望结束“裸售”的想法,正好与超市的利益产生矛盾,而在双方的博弈中,大多数的供货商都处于劣势,往往要受到超市的摆布。“比如之前康师傅提价,受到家乐福的抵制,使双方僵持很长时间,但是你看火锅料行业有像康师傅那样可以与超市对抗的大型企业吗?” 

  记者观察 

  “禁裸”须有标准助力 

  虽然火锅料散卖,是消费者消费习惯使然,且在当下以及未来仍可能会主导这一市场的存在形态,但是“裸售”存在的诸多弊病,也催促着行业、企业及职能部门尽快规范这一市场。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单纯依靠市场的作用来解决“裸售”问题似乎并不现实。 

  其实,早于火锅料市场形成并完善起来的米面制品领域的经验可供借鉴。同样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SB/T10412-2007)》,在标准制定部门的推动、工商部门的监管及龙头企业的带动下,让原本同样裸售成风的速冻饺子和包子都穿上了“外衣”。 

  中国商业联合会标准规范处处长曹德胜表示,行业推荐性标准并不能等同于企业执行不执行的标准,一旦企业选择执行了相应标准,那么该项标准的所有规定,都适用于企业产品的产销环节,执法部门也应该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执法工作。他判断:“现在超市卖的水饺、汤圆,见不到散装产品了吧?这也是丸子行业发展的方向。” 

  今年7月份,中国商业联合会为了推广《肉丸(SB/T10610-2011)》,在福建召开“2012年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肉丸》宣贯会”,希望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宣讲新标准的内容和变化。 

  可见,职能部门已经对火锅料“裸售”现象引起关注,“禁裸”之路或许马上就会开启。 

  链接 

  关于速冻食品的法规 

  2004年6月 

  商务部发布《速冻调制食品(SB/T10379-2004)》的行业标准,其中明确规定“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 

  2011年7月 

  商务部发布推荐性行业标准《肉丸(SB/T10610-2011)》,再次强调“销售环节应配有冷藏柜或冷冻柜,不应裸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