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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谢绝自带酒水”玩新招 要带买我两瓶酒
文章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3/3/19 10:16:00  

一些饭店为了“谢绝自带酒水”,往往会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或开瓶费,不过,最近有家餐厅却祭出新招:“你要喝自带酒水可以,但得先买我两瓶店里的酒。”昨天,市民毕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

  毕女士告诉记者,前天下午5点30分左右,她携友来到园区星海生活广场一家日本料理餐厅,当时他们一行人自带了几瓶珍藏的酒,准备在席间品用。“我们这里不能自带酒水!”服务员在看见他们自带酒水后提出拒绝,毕女士表示,他们可以适当支付一定的开瓶费,店员随后又说,如果消费者一定要饮用自带酒水的话,得先在他们店内消费2瓶清酒。“我买了你们两瓶清酒,还有必要再喝自己带的酒吗?”毕女士觉得餐厅的这一规定实在太离谱,但服务员明确表示,这是唯一的“折中”办法。

  那么,餐厅让消费者先买酒才能喝自带酒水的规定,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呢?商报律师团律师蒋勇伟表示,“这其中涉及到经营者是否侵害了消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就是说,如果经营者自身制订有‘谢绝客人自带酒水,要喝自带酒水先买酒’的规定,那么经营者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在里面购买酒水,还是另外选择其他餐厅用餐。总之,经营者必须将相关规定在消费者进行消费之前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