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回应:橙粉、米粉不限购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13/3/15 1:17:58  

 每经记者 王霞 发自上海

   婴幼儿配方米粉也在限购范围之内?该消息一出,便引发了消费者的热议。然而,各方对此事的说法却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回答。

   昨日 (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香港食物及卫生局致电致函询问限购一事,对方回应称,米、麦等谷物所配置的粉末并不包含在限购所规定的 “配方粉”范围内。

  各方说法“打架”

   然而香港海关一位工作人员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米粉在限购范围内;还有工作人员称受到限制的只有含奶的米糊,不含奶则不受限制。

   婴幼儿米粉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5386,-37.00,-0.68%)、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入钙、磷、铁等矿物质和维生素等加工制成的婴幼儿补充食品,供母乳或婴儿配方奶粉不能满足营养需求以及婴儿断奶时食用。

   根据香港食物及卫生局新闻组的回应,依据有关定制,修订规例(限购)选用于供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食用配方奶粉、豆奶粉及普通奶粉(例如供1岁及以上的人食用的脱脂奶粉)。“不过,该定义并不涵盖冲调后有呈现类似奶的物质的粉末,例如橙粉或由米、麦等谷物所配置的粉末。”香港食物及卫生局说。

   由此看来,以大米为原料的婴儿米粉并不在“配方粉”范围内。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13日致电香港海关却被告知,米粉在限制范围之内。另有其他媒体也表示已经向海关证实了该消息。

   此外,也有海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受离境限制的包括有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奶粉、豆奶粉及含奶的米粉,如奶米糊,但“不含奶的婴幼儿米粉并不受限制”。

   据《齐鲁晚报》报道,13日有内地前往香港的游客表示,鉴于奶粉限购,自己在返程时特意携带了部分婴儿米粉,但同样被香港海关告知在限制离境商品之列。

  应以制度制定者为准

   “食物及卫生局和香港海关的职责不一样,不排除在这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偏差。”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外也不排除个别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政策不熟悉造成误解。“实际上规定是谁制定的就应该听谁的。”

   根据记者了解,对于该政策的制定,以及对于“配方粉”的定义,主要负责部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及卫生局。这说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与香港海关的关系,一个是政策条例的制定者,一个是相关法规的执行者。

   日前,对于香港奶粉 “限带”政策是否会长期存在,引来业内的广泛讨论。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宋亮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之所以推出此项政策,与香港的“奶荒”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有关,因此香港政府不得不做出反应。

   然而对于香港奶粉“限带”政策是否会长期存在一事,业内也有所讨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国际投资总商会会长许智明此前曾表示,“香港作为一个自由贸易港,我认为奶粉‘限带’不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长久发展的政策。”

   但“限带新规”限制了奶粉购买之外,也限制了“代购”的生意,却让内地电商看到了代购的巨大市场。除了天猫[微博]联合雀巢、达能两大集团将海外原产地奶粉带入中国内地市场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综合电商当当网[微博]近期也推出婴儿用品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