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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佳食品公司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3/13 22:3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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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5日,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重庆宏佳食品有限公司商品配送中心兼仓库内查获1905箱月饼,该批月饼由当事人于8月4日购进,但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却为“2011年8月5日”、“2011年8月8日”、“2011年8月10日”,系虚假标注的生产日期。该公司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早产”食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食品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