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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0 16:5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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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过一个健康、快乐、祥和的春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在外就餐时
1.要选择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饭店就餐。
2.就餐前应注意餐饮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往往有茶渍、油污及水滴等。
3.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
4.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提倡“光盘”行动,剩菜打包。
二、外购食品时
1.购买外卖订餐应选择公示资质齐全的正规餐厅订餐,选择带有“食安封签”的餐食,收到餐食应查看封签、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
2.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购买时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
3.凡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
三、居家做饭时
1.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
2.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3.冷冻食品宜解冻后再烹饪,生食品、半成品要烧熟煮透,色拉等生食菜肴、熟食卤味即时食用。
4.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5.春节期间农村婚嫁团聚的事情增多,举办家宴时,应选择持证厨师和有资质的流动服务队。
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投诉时应按规定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应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为消费者维权。(中国食品安全报 记者陈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