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节令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文章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8/6/18 22:24:29 |
|
原标题: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节令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端午时节,粽子、绿豆糕等传统节令食品进入销售旺季。人们在采购、贮存及食用这些美味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6月14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业人员给出了以下建议。 在采购粽子、绿豆糕时,消费者应该去正规的超市、商店,仔细查看产品是否带有QS或SC标志,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等问题。不要购买没有包装、拆包零卖及“三无”产品。购买后应索要购物小票或发票等有关凭证,买回后要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储存。 在购买粽子时不要把粽叶的颜色是否鲜绿当成选择新鲜粽子的标准,有些特别绿的粽叶可能是不法商贩通过化学染色手段加工的“返青粽叶”,长期食用这种粽叶包的粽子会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另外,优质的绿豆糕采用天然绿豆粉制成,颜色并不会太绿,而是微微偏黄。 购买的熟粽子应重新加热蒸煮后再食用。消费者应留意粽子的口味变化,如果尝到粽子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应停止食用。由于夏天气温较高,常温下的绿豆糕保质期较短,要注意按标签标注的贮存方法存放。另外,肉粽和甜粽由于脂肪多、含糖量高,不易消化,不宜多吃。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记者 程靖峰 通讯员 张钰 陈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