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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发出首张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6/5 12:29:15  

 6月1上午,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从事煲仔饭经营的小餐饮店发出首张《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经营者办理备案手续时,我局负责人向经营者详细讲解了办理备案证的相关条件、所需材料、安全风险控制要点等,并鼓励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经营者姚长月对自己第一个领取备案证感到万分荣幸,对经办人员表示了感谢。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及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自201731日施行以来,我局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镇(乡)和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能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消除监管盲区,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唐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