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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食药监部门维护消费者利益 首次对食药案件进行公益诉讼
文章来源:楚天快报  更新时间:2017/2/15 17:31:27  

近日,艾某、陈某等人因犯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刑并处罚金。事情进展到这里并没有完结。昨悉,市检察院正在对这起制售假盐案件进行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获刑人向全体市民道歉。这是襄阳市首次由公诉机关代表消费者向侵权方进行民事公益追偿。

2015年3月,襄阳男子董某将购买的15吨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给东津某酱品厂。同年7月19日凌晨,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董某购买并销售25吨工业盐。2015年9月16日,董某被警方抓获。

2015年4月至7月,襄阳人艾某多次从孝感购买假盐到襄阳销售。2015年7月28日,艾某购买6吨假盐,随后在返回襄阳途中被执法人员查获。

市食药监局综合科负责人介绍,这两起案件分别于去年10月和11月进行了判决,相关人员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理。由于这些假盐已被普通消费者购买或食用,案件发生后消费者因分散或不知情,没有人对犯罪者进行民事追责。

为此,襄阳市试行由公诉机关代表广大消费者进行民事公益追偿。目前,襄阳市检察院正在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审查,准备提请相关部门批准,对这两起案件进行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受刑人向全体市民赔礼道歉,对受刑人名誉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