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被废止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16/11/15 0:01:52  

 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实习记者 武媛媛)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日前发布包括《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16个商务部规章被宣布废止,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距今已经十年零11个月,是我国惟一一部针对酒类行业流通与生产领域制定的专门法规。

  白酒行业分析专家蔡学飞表示,国家每年都会清理一部分真正落实很难、实际效果不大的法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废止是正常现象。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中国酒类属于多途管理,废除该法律后主要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法。

  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市场上酒商卖酒必须需要三证:生产证、流通证、安全许可证。办理三证的成本高、费时长,还需要厂家配合保证不是假酒,所以难度也高。对于中小酒商来说,办齐三证是非常头疼的事情,能真正三证都全的酒商并不多。

  温河王酒业总经理肖竹青表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下的历史产物,但目前酒类行业已经趋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