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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今年查处3.4万不合标准食品安全案件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7/30 10:5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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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7月27日讯 今日(27日),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张靖在会上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3.4万件。 张靖表示,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有力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张靖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04.07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70.55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1.14万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25万户,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64户,吊销营业执照56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3.4万件,移送司法机关72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共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机构4471个,出动执法人员29.41万人次;举办食品经营者培训班5513个次,培训食品经营者24.04万人次;组织开展街头宣传咨询1.36万次,印发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414.55万份。下面结合这次论坛的主题,我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严格依法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提升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是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关键是经营者要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真正把食品安全的责任理念有效融入到经营活动和管理之中,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交易关和退市关,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各地工商部门要面向食品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定责任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同时,严格督促和引导广大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切实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 二。严格依法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积极推进监管执法效能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部门承担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在巩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深化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度上下功夫,积极服务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工商部门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集中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市场巡查检查、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别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制、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制、属地监管执法责任制,尤其要将监管重心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区,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严格落实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既要严格依法监督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和有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度,更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各地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员制度,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要鼓励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和查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协作和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对新闻媒体披露和曝光的问题要跟踪查处。同时,还要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和行业组织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