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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选购冷饮要做到“四注意”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更新时间:2016/7/1 13:49:28  

选择正规商场或零售点购买冷饮;不要过分追求外观鲜艳的产品;慎购沿街商贩自制饮品……6月30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1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夏季选购冷饮要谨慎,莫忽视安全卫生。

炎炎夏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冷饮成为许多消费者消暑解渴的首选,市场上丰富多样的冷饮也进入了销售旺季。一方面给商家和经营者带来了商机,另一方面冷饮食品的质量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对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冷饮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要在正规超市购买。由于冷饮在生产、运输与销售各个环节都要求保持低温冷藏,一旦温度过高就会融化,并滋生细菌影响产品质量,造成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经常超标,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冷饮时,首先应选择有卫生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的正规商场或零售点,其进货渠道、储存条件等都有一定的保障。

购买时注意主要成分、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厂名厂址等相关标识。有的冷饮因存放时间长,会出现变形、过期等情况,购买时一定注意查看有无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包装损坏的现象。不要过分追求外观鲜艳的产品,倘若其颜色过于鲜艳且不自然,很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

慎购沿街商贩自制饮品。在学校门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叫卖的部分沿街商贩,其自制饮品卫生质量很难达标,如街头自制的果汁冷饮,虽称是用水果原汁制作,但饮品颜色鲜艳,价格低廉,实际上不过是色素加香精勾兑而成,不具备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购买时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一旦购买到不具备质量要求的冷饮,给自身健康带来隐患时,消费者可保留票据,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山西晚报记者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