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上海:“超市禁售散装肉馅”引热议 消费者欢迎又忧涨价
文章来源:新民晚报  更新时间:2016/2/19 18:17:12  

肉制品再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最近,一则“超市不能再卖散装肉馅了”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市民中广为流传。由头是《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官方网站上征求意见,而这个规范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与消费者关系最为直接的规定,就是所谓散装肉馅“禁售令”。虽然规范尚未正式出台并执行,但记者这几天在沪上多家大型超市采访了五十位消费者和超市工作人员后发现,支持和有保留意见的竟然是“对半开”。

记者先找到《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原文。这个规范是去年11月25日公布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去年12月25日。即使截止时间已过,讨论仍在继续。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散装肉馅的这个部分,正式的表述是“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类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禁止使用屠宰场废弃肉类,或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加工肉馅等生鲜肉品和肉制品。”可以看得出,要点在于“预先加工”,而非“禁止销售”,与市民中盛传的说法有点不同。

记者在近日走访沪上多家超市时看到,肉馅、肉片、肉丝等成品肉在各大超市非常畅销,尤其受到中老年消费者的欢迎,价格也比生鲜肉便宜不少。同样是肉,为何肉馅等成品会比生鲜肉便宜呢?

熟悉超市内部运作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成品肉馅比生鲜肉便宜,主要在于肉的品质不一样,这其中就有不少边角料或成色不好的肉块加工而成。比如在一些超市,鲜肉分类标价卖一天后,第二天全堆在一块卖,价格会低点。到了第三天,所有零碎的边角料及成色不好的肉块会被提前加工成肉馅。许多超市规定,生肉只能卖三天,不少肉馅的原料是用什么样的肉加工而成,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因为存在多道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上海市食品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马志英对征求意见的新规表示支持,认为是对销售渠道的规范。

“不会吧,我经常在超市购买包装好的肉馅回家包饺子吃,挺方便的。以后不能卖了吗?”沪西地区一家大型超市生鲜柜台旁,市民徐老伯在购买肉馅。他和老伴是这里的常客。从他手里的肉馅包装上,记者看到,只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而柜台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价格便宜,就是因为肉馅的来源是“打统账”的。“以后不能卖,或者只能把来源清楚的生鲜肉现场加工成肉馅,那价格肯定会比现在贵。”

北京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表示,一些临过期生鲜肉加工而成的肉馅容易被细菌污染,存在安全隐患。《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后,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剁成肉馅,不得擅改生产日期等规定,让个别超市生鲜领域的“潜规则”无处藏身,避免冻肉硬充鲜肉卖、变味碎肉做肉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有效保障超市生鲜食品的安全,能让市民吃得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