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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食药监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提示 |
文章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6/1/5 19:4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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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预订年夜饭和外出就餐请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选择就餐场所时,请关注该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一般”;无等级标识者,表示还未进行评定或评定后不予定级,正处整改过程中。 二、家庭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 三、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不吃感官异常的食物。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四、举办农村集体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选择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的厨师承办宴席;聚餐场所应提前进行清扫消毒,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整洁;采购来源清楚、质量合格的食品,食物加工要烧熟煮透,并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聚餐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 五、消费者网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六、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