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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和县实施食品安全信用“红黑榜”制度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更新时间:2015/8/28 13:12:53  

今后食品企业不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就要被县食安委上“黑榜”公布于众,而食品安全做得好的上“红榜”给予褒奖。8月27日,记者从和县获悉,该县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红黑榜”制度已开始实施。

   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掺假掺杂伪劣食品2次(含2次以上),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编号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等17项规定的,食品企业均要列入“黑榜”,让消费者知情并加以防范。而连续2年监督抽检无不合格产品,无被查实有违法情节的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无行政处罚,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食品企业要列入“红榜”,加以褒奖。

   据介绍,和县对上“红黑榜”名单的食品企业采取动态管理,被发布为“红榜”的企业,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红榜资格;对发布为“黑榜”的企业,其失信行为改正或消除的,经检查核实后及时排除。

   “今后食品企业只有严格按照生产流程,狠抓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才能取信于消费者。”和县一家粮油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随着和县食品安全信用“红黑榜”制度的实施,食品企业今后再也不能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了,否则上了“黑榜”,无疑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