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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制度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5/8/24 21: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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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会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2015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直奔现场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督导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督查工作以是否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校长首负责任、食堂经营方主体责任为重点,从第一、二季度的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基本能够落实季度检查制度。 各学校的季度检查记录较为齐全,检查中能够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较为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能够落实校长首负责任制。大部分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堂经营方大多制定了较为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基本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