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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假酒做“嫁衣” 淮南一家四口被判刑
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更新时间:2015/8/21 16:05:13  

淮南胡某夫妇经营废品收购站,两个儿子帮着从饭店回收酒盒、酒瓶,按废品进行处理,可兄弟二人在“高人”指点下,将回收的酒盒修复后,卖给制作假酒的人,远比按废品处理挣钱多。昨天,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了解到,胡某一家四口均获刑,一审宣判后表示服判。

“高人”指点“发财路”

2006年,胡某夫妇在淮南火车站附近租房,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两个儿子跟着打下手。为扩大业务量,兄弟二人经常去一些饭店收购酒盒、酒瓶,运回收购站按废品出售。

2013年,兄弟俩结识了两位“高人”,指点他们把收购来的口子酒、宣酒、古井贡酒等安徽名酒的盒子进行修复,卖给制作假酒的人,利润远比当废品卖挣得多。两人这样做了,自己动手修补酒盒,但没多久就觉得这样太麻烦。又在“高人”的指点下,他们联系到滁州制作假酒包装材料的董某等人,通过专车或物流的方式,将假酒包装材料和酒瓶运到淮南,二人接货后,再转手卖给做假酒的人。

工商检查发现端倪

2014年7月14日,淮南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在一个出租屋内查获14246件口子酒、宣酒、迎驾等各类假酒包材和标值3万余元的成品假酒,由于案值较大,案件移交给警方立案侦查。

民警发现,生产假酒用的包装材料,正是从胡家兄弟处购买的。9月25日,胡家兄弟二人被刑事拘留。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部分假酒包装材料放在废品收购站,兄弟二人不在的时候,胡某夫妇就为销售提供帮助。

警方顺藤摸瓜,在滁州将董某等人抓获。今年4月2日,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单位判处罚金30万元。

一家四口全部获刑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胡家兄弟二人从董某经营的公司购买了口子窖、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宣酒等包装材料,共计70500件。2014年8月18日,哥哥花68000元从湖南株洲的周某手里购买了12000个假冒“口子酒”酒瓶,货到淮南后,兄弟二人转手卖给制假人吴某等人。

法院审理认为,胡家兄弟和胡某夫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购买并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均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兄弟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胡某夫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