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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三餐饮企业食用不合格食材被处罚 |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5/8/19 2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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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餐饮服务环节常规监督抽检中,东营市4批次食品、蔬菜被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涉及的三家餐饮单位分别被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餐饮服务环节常规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东营市第一期省级餐饮服务环节常规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76批次,不合格4批次,这4批次的蔬菜、食材从利津县、河口区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三家餐饮单位中检出。 今年6月9日,检测人员从河口区仙河皇佳吉国菜馆抽样的芹菜,经检测存在氧乐果、毒死蜱农药残留超标。从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食堂内抽样的豆腐,经检测存在苯甲酸超标。6月11日,检测人员从利津县多禾馅饼店抽样的豆腐和酱萝卜,分别被检测出苯甲酸和苯甲酸、甜味素超标。 经确认无误后,东营市食药局对河口区仙河皇佳吉国菜馆、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食堂、利津县多禾馅饼店等三企业分别处以2000元、5000元和2084元的罚款,并没收不合格食材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