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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进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5/7/30 12:28:38  

本报讯 余轶群 洪泉 近日,广西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南宁市食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全市各市场开办单位、大型商场超市共106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记录制度,定期对市场食品经营情况、环境、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同时还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市场重要食品进场查验记录制度,对肉类、散装食用油、酒、酱油等重要食品,应当在指定位置进行查验,严格查验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进货凭证;有条件的市场开办单位对查验情况进行全程视频监控,防止私宰肉、走私肉等进入市场。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邵惠宁强调,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因此在各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各市场开办单位也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相互沟通、相互支持。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梁维运向食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人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履行市场开办单位的食品安全主题责任,认真对照检查,查找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三是强化对经营者的管理;四是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手段,增加检测功能;五是重视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强化索证索票,进场农产品应当有进货凭证。

   据了解,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编印《市场开办单位和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参考资料汇编》《市场重要食品进场查验记录》《市场经营户食品经营情况自查记录》等文件下发给各市场开办单位和食品经营者供他们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