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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食药安委办公室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文章来源:内蒙古晨报 更新时间:2015/7/29 15:5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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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然而,近年来“舌尖上的不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今年,呼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源头监管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完善执法机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四化”模式。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监管区域包干负责,消除监管盲区,实现“网格化”;制定、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守则,完善工作流程,实现“规范化”;开展“错时查”、“假日查”,认真落实“两个70%”(70%的工作人员、70%的时间进行市场巡查检查),市场巡查实现“常态化”;执行执法检查登记制度,执法检查实现“痕迹化”。 严惩重处,加强“四品一械”全程监管。对全市的“四品一械”企业进行普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开展食品药品企业诚信守法承诺活动,与有关企业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召开了“呼市命名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首府百家食品药品企业诚信守法承诺暨食品药品安全警示教育大会”,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豆芽、豆腐、婴幼儿乳粉等重点产品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开发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严管街建设,在17条重点街道悬挂了“食品安全严管街”告示牌。以学校食堂和机关食堂监管为重点,强化群体性就餐单位监管,在20家机关食堂推行食品原料快速检测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安全监管工作,备案监管农村集体聚餐服务110余户。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促进餐饮服务监督量化等级提升,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1676家,全市10272家餐饮服务单位中,已完成量化等级评定的9130家。继续贯彻实施新版药品GMP,对4家尚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给予了警示。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企业64家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自治区食药监局和食药安委办公室要求,认真开展了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白酒(果酒)、桶(瓶)装水、儿童食品、鸭血及狗肉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及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呼吸机、监护仪、血透仪等高风险食品、药品及鲜奶吧专项检查、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专项检查、火锅底料检查抽验、农贸市场超过保质期食品专项检查以及“毒胶囊”专项检查抽验、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整治。同时,重点开展了“四白产品”(豆芽、豆腐、粉条、馒头)专项整治以及“三重一大一小”食品等专项治理、水产品专项检查抽验、豆腐、豆芽、“僵尸肉”、“辣条”类零食清理整治行动、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及药品购销活动票据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对9个旗县区201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2月10日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政府与9个旗县区政府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 4月24日,组织召开第一次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市政府与各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旗县区政府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21家试点企业已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7月8日,率先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国家食药监总局毛振宾司长、自治区政府刘新乐副主席、市政府李杰翔代市长等领导出席、指导了演练现场,近3000人观摩了现场演练,锻炼了队伍,规范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水平。 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抓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全市59个乡镇和区域服务中心全部挂牌成立监管站。开展日常巡查和抽检工作,全市965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监管信息员。联合市教育、旅游、民政、城管、公安和卫计委等部门,先后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8家,立案2起,责令整改23家。捣毁药品医疗器械黑窝点1个,现场查获脑心通胶囊等115个品种6787盒(瓶)。对市四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 继续推动乳肉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目前,第一批1000万元的检测设备已完成招标采购,正在验收安装。第二批1000万元仪器设备正在办理招标采购。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推进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检验队伍建设等工作。争取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城市建设项目,在土左旗、清水河县、武川县建设食品检测中心。在自治区食药监局的大力支持下,为每个旗县区配备了价值50万元快检设备,提高基层快速检验能力。试点先行,在学校(含托幼机构)、农贸市场、大型食品超市推行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快速检测室,定期公布检测结果,逐步巩固,全面推开。 大力推进食药安全 呼和浩特创建工作 严格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列为“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目标。在6月16日举行的“2015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启动仪式”上,李杰翔代市长亲自作了动员讲话,全面部署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积极推进呼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呼市本级的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9个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人员划转全部到位。已有7个旗县区印发了“三定”方案(其中,土左旗实行食药、工商、质监“三合一”),剩余两个区县(回民区、和林县)“三定方案”正在审批中;已在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成立了85个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挂牌成立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派出所63个(计划建设80个),其中,包含食药、工商、质监“三合一”监管所9个。印发了《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部分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职能移交属地监管部门。全市共聘用协管员1600名。 梳理权力清单,严格依法行政。(承担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272项,行政强制事项7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两项(已免征),行政监督检查事项4项,其他事项7项(备案),共计302项)简政放权,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药品零售企业现场验收、GSP认证合二为一,取消GSP认证费等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推行“四分离、四统一”(即:“受理、验收(审评)、审批、监督”四分离,“统一准入标准、统一审批时限、统一办理流程、统一文本证书”四统一)工作方式。 成立行政审批委员会,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做出行政审批决定;成立专门的审评认证中心,健全审批工作机构,建立现场检查验收、认证人员的数据库,提高验收、认证的水平;完善审批工作程序、规范审批工作流程,严明审批工作纪律,提高行政审批的工作水平。上半年,市本级受理申请587件,办结562件。各旗县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949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26件,完成小作坊登记备案253家。 记者甄海霞 通讯员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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