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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食堂不能加工冷荤凉菜 |
文章来源:昆明信息港 更新时间:2015/5/28 20: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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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今年以来云南省部分地区先后发生了学生群体性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虽然没有出现学生生命危险,但暴露出部分学校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等严重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学校食堂(以下含托幼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改行动。 半年内四起食物中毒事件 会议通报,今年1月至5月,不到半年的时间,云南省先后发生了四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3起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1起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这四起事件分别是: 第一起,2015年3月20日,文山州砚山县蚌峨乡蚌峨小学学生误食蓖麻籽中毒事件,经查,共有23人出现中毒症状,经砚山县人民医院救治,无人员死亡。 第二起,2015年3月26日楚雄州禄丰县中村乡棠海村委会广南屯村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住院治疗21人,无危重病人。82名留院观察人员好转离院。现已初步查明原因,诊断为急性感染性胃肠炎。 第三起,2015年4月14日17时30分至15日18时,玉溪市发生数起食用扁豆中毒事件,玉溪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共接诊玉溪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文化学院等单位食堂、快餐店及零散人员243名,符合食物中毒表现169名。目前,中毒人员在医院治疗后已经康复离院。 第四起,2015年5月18日12时40分左右,文山市新世纪幼儿园相继有91余名学生进食午餐后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疑似中毒患者已被及时送往文山市人民医院救治。截至目前,57人办理出院,其余5名学生留院观察。根据临床表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初步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上述4起食品安全事件,充分反映出一些学校和地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并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并要求各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切实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要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个人要启动问责机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禁学校采购、加工野生菌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改行动。这次集中排查整改行动的重点是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通过整改,使云南省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管理、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同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采购、加工野生菌;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对不具备经营资格和违法经营的小餐饮,要坚决予以取缔。彻底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的饮食就餐环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在南博会暨昆交会期间,各级食药监局将积极主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对餐饮集中消费区、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高速公路沿线、主要商业街、食品安全示范街等重点区域的餐饮服务集中供餐单位进行全面巡查监督,划分责任区域,落实监管责任;对其他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指导,严防南博会暨昆交会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