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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不合格率1.7% 十家相关企业被责令停产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刘潇潇  更新时间:2015/5/14 12:00:36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4日讯(记者 刘潇潇)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11大类食品144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418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合格率约为98.3%。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不合格样品名单中发现,食品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微生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金属污染物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五种。不合格食品的标称生产企业名单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的6批次样品,标称生产企业: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德州市商贸开发区乾源扒鸡食品厂、青岛辰瑞食品有限公司、宿州市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开封县丙盛香精香料厂和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9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大连扬帆海产有限公司、大连华星源祥和食品有限公司、抚顺市朋大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宿迁农厨娘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王集团有限公司、兰考县华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宾县广富农作物开发有限公司。

  三、农药残留超标的1批次,标称生产企业:福建知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金属污染物超标的3批次,标称生产企业:沈阳含饴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唯源食品有限公司。

  五、品质指标不达标的6批次,标称生产企业:丹东绿星食品有限公司、乾安县润泽植物油加工有限公司、长春市丰合植物油有限公司、江苏三企食品有限公司、聊城东大食品有限公司和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部署地方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37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对14家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拟注销黑龙江省宾县广富农作物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依法责令丹东绿星食品有限公司、乾安县润泽植物油加工有限公司、长春市丰合植物油有限公司、抚顺市朋大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宿迁农厨娘食品有限公司、兰考县华乐食品有限公司、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及开封县丙盛香精香料厂等10家企业停产停业。

  国家食药总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农药残留

  三氯杀螨醇属于有机氯农药,是一种广谱杀螨剂,具有活性高,分解慢的特点,可用于棉花、果树、花卉等螨虫防治。我国农业部1997年起禁止在茶树上使用该农药,欧盟规定该农药在茶叶中允许最大残留量为20mg/kg。茶叶中检出三氯杀螨醇一般是由于在种植环节违规使用该农药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