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新版食品安全法问世 对违法分子要“罚到他倾家荡产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5/4/25 18:17:30  

  

  

  

  

  

  新版食品安全法问世 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要“罚到他倾家荡产”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审议通过。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三易其稿,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广州日报记者谢绮珊、涂端玉

  这次食品安全法启动修改工作之后,社会各界异口同声,都希望这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能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起到“罚到他倾家荡产”的作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

  新食安法

  增行拘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新食品安全法体现严惩重处原则,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滕佳材介绍,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较大改革,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滕佳材说,新法还提出,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此外,针对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新的食品安全法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规定,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也增设了处罚。

  新法明确,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而现行食品安全法的最高额度为10倍。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同时增加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新的低毒农药不断问世,在科技发展的推动下,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已成新趋势。

  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

  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除名称、用量外,还应当包括原料对应的功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布局“舌尖股”

  要抓行业龙头

  “在新政加大监管执法强度和惩罚力度的同时,应在众多食品股里面买行业龙头股。因为政策利好更大可能落其头上,在食品领域肃清行业风气、抬高门槛的同时,意味着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加剧;其次,相对而言,大品牌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质量监控系统已较为成熟完善,产生质量问题的‘黑天鹅’风险较低;当然,还是要评估其业绩、估值以及其他重点项目的发展。” 一行业观察人士分析,包括国企改革、兼并重组、互联网+等概念依然是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而不少食品企业都有相关概念傍身,投资者选股时可留意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