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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禁毒令”应扩大到粮食作物 |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5/4/21 14: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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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昨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拟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方管理实行注册制,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尚存不同意见。此外,“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规定也在审议中引发讨论,有委员建议明确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还有委员提出,新增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的规定很好,但还应增加粮食作物。 婴幼儿奶粉配方是否要实行注册制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修改说明提到,当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国务院正在考虑将配方由备案管理改为注册管理,如果论证同意,建议将此写入食品安全法。 买买提明·牙生委员在审议中指出,婴儿奶粉过去发生过一系列恶性事件,应该加强管理实行注册制度,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有些许可必须下放、有些许可必须聚焦。 “一个配方做一些没有必要的小修改就说是新配方,忽悠大众买新东西,这样的风气和做法是不好的”,吴晓灵委员也认为应注册管理,并建议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国家标准。 王明雯委员持不同意见。她指出,婴幼儿配方奶粉属于特殊膳食,将其纳入食品范畴,按食品标准管理即可,无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也提到,国家已对此类产品进行标准化规范管理,且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审批制度,如果再进行配方注册,有重复监管的可能。 “国务院有关方面论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实行注册管理?”审议中,令狐安委员提出另一个问题,即食品安全法可能将提请本次常委会表决,目前论证结果尚不得而知,相关条文是否来得及修改。“不能我们表决的时候这个事儿还在国务院论证”,吴晓灵委员也指出,按照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权力法授”,应该人大审议是否需要注册,然后由法律授权注册,现在好像有点本末倒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是否需要注册作出决断。 剧毒高毒农药是否要明令全面禁止 食品安全法三审稿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并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四种作物。 审议中,不少委员认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的说法不妥。方新委员提到,近日发生的“毒西瓜”事件就是因为西瓜里含有残留的剧毒农药,对剧毒、高毒农药应从严管理,建议增加“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的规定。 还有一些委员对农业部“全面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时机尚不成熟”的说法提出疑问。任茂东委员指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近十年都对剧毒农药使用禁止或部分禁止,粮食产量不降反升,因此不使用剧毒农药将影响粮食安全的说法值得商榷。 庞丽娟委员认为,无论是剧毒、高毒农药还是低毒农药,如果允许使用,对食品安全、公众健康和我国的社会形象、国际形象都非常不利,这是食品安全法修订中非常重要、核心的问题,希望对此进行认真、审慎的研究。 杨震委员指出,如果目前还做不到完全禁止,是否可以对剧毒、高毒农药采用标识制度,让老百姓有知情权。傅莹委员附议认为,应当加强透明度。还有委员提出,除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外,剧毒、高毒农药同样不应在粮食中使用,应明令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