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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首度回应苹果“加药果袋”问题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12 10:19:59  

 中国网6月12日讯(记者 宋韶辉)6月11日,媒体曝光烟台苹果主产区部分果农使用加药果袋,事件一经披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中国网记者迅速联系了烟台市委宣传部了解详情,以下是烟台市政府对此事的首度回应。据悉,针对此事的新闻发布会最快将于今日举行。以下为回应全文: 

  烟台市政府首度回应—— 

  采取得力措施 切实保障苹果生产质量安全 

  苹果是烟台农业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多年来,烟台市通过高起点推进苹果标准化生产,着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推进苹果质量认证等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升烟台苹果的品质。先后牵头制定了“原产地域产品 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苹果”以及“无公害农产品 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奠定了苹果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依托《烟台苹果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部水果标准园建设、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示范县等项目的实施,先后建设市级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16个,农业部水果(苹果)标准园建设项目县6个,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县5个,全市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发展到180万亩。 

  2010年,烟台市农业部门发现个别果农使用药物套袋,所用药袋是将农药稀释后,利用改进的果袋机滚动涂抹在果袋内袋上。经检测,内涂的农药为退菌特和福美胂,此两种农药没有取得在果袋上的使用登记。本着对产业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烟台市明确禁止了药袋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0年,烟台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基地投入品定点专供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查禁药物果袋的生产和使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和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执法行动,有效的净化了农药市场,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从检测情况看,烟台市苹果质量总体是安全的,是有保障的,2010年和2011年,农业部两次对烟台苹果质量进行了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监测,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2011年出口的7100批次,21.7万吨苹果,没有发生一起因质量安全问题出现的贸易纠纷。昨天,全国各地果品批发市场均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烟台苹果。 

  今后,烟台市将一如既往,一以贯之,继续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果品主产区的果袋和果袋纸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对生产销售药袋的,一律责令停产、没收产品和生产设备,吊销证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二是对个别违规使用药袋的果园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组织力量对目前库存苹果进行全面抽检,若发现农残超标,果断处置,坚决不允许流入市场。三是市里将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市药袋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