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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业松香对猪头进行脱毛 青岛男子被判刑一年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5/2/2 11:07:00  

在加工猪头肉时,平度的王某因使用工业松香对猪头进行脱毛,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被平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王某是平度市同和街道王家站村人。2006年至2014年7月10日期间,他在自己家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工业松香对猪头进行脱毛,加工成熟食后由其妻子崔某在市场销售。后经鉴定,从王某家中扣押的浅黄色块状物为松香。2014年7月28日,王某到平度市公安局同和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