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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举报食药品违法 39人各奖1万元 |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5/1/30 9: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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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食药监局举行了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会议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去年5月《中山市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市食药监局共接到市民举报投诉997宗,其中39宗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39位举报人分别获得1万元奖金。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与公安部门进一步协商,或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高对市民举报投诉的奖励金额。 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岑志勇通报称,去年在食品领域共查处食品类案件342宗,涉案货值金额共302.33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类型的犯罪案件93宗,涉案货值金额约32.39万元;药品领域,全年共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256宗,涉案货值金额共18.69万元,联合公安部门侦破药品犯罪案件207宗,移送起诉198人,涉案货值金额约1424.32万元,共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256宗,涉案金额共18.69万元;化妆品领域,全年共查处化妆品类案件32宗,涉案货值金额共2.14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无证生产化妆品等类型的犯罪案件2宗,涉案货值金额约490万元;医疗器械领域,全年共查处医疗器械类案件15宗,涉案货值金额共60.49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无证生产医疗器械等类型的犯罪案件1宗,涉案货值金额约10.3万元。 据统计,从2014年5月10日《奖励办法》生效试行起至2014年12月31日,市食药监局共发出举报奖励53宗,包含食品类案件16宗、药品类案件34宗、医疗器械类案件1宗、化妆品类案件1宗、其他类案件1宗。目前,已向53人次发放奖励金39.18万元,获得1万元奖励的39人次,获得500元奖励的1人次,获得100元奖励的13人次。 “对举报特别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我局及各镇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提高奖励金额建议,以此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来。”岑志勇说,针对提高市民投诉举报奖励金额,目前正处于与公安部门沟通协商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