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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元旦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
文章来源:海南省食药监局 更新时间:2015/1/5 17: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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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元旦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元旦前夕,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中外游客和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震慑违法犯罪、引导安全消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渠道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公众发布相关公告、提示短信和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意识,引导公众安全消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强大震慑力量。二是开展行政约谈。对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展节前警示性行政约谈,对重点行业进行集体约谈,对重点企业或经营者进行单独约谈。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同时开展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须食品,以肉类、糖果、酒类、食用油、水产品、饮料为重点品种,以旅游景区、繁华商业街区及机场、港口、码头等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年夜饭承办酒店、学校食堂、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大排档等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生产过不合格产品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元旦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了打击涉嫌走私冷冻肉类食品专项行动,扣押来历不明、无中文标识、过期肉类产品食品16.13吨。四是加大食品抽样检测频次。各市县局安排食品安全流动检测车每天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巡回检测,定时、定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五是领导带头,分片包干到人。各市县局领导要深入到食品药品监管一线,督促监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划分区域,分片包干到人,严格落实责任,开展“定人、定量、定店”巡查,不出现监管盲区、空白。 元旦期间,我局未接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