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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制售豆浆
文章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4/12/28 14:55:00  

近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集体食堂“十个必须、十个严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集体食堂提出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的要求。

根据《通知》,集体食堂严禁采购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且中心温度达到70度以上,严禁供应未经彻底烧熟煮透的食品。制作的熟食品必须在60度以上高温保存,且在2小时内食用,严禁在常温下长时间存放。食堂熟食必须当餐制作、当餐食用,严禁供应剩饭剩菜。食品留样必须冷藏保存48小时,严禁留样不达标、不规范。

对于食堂从业人员,《通知》要求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实行每日晨检登记制度,严禁感冒、发烧、咽喉炎症、腹泻、皮肤伤口或者感染等员工上岗。

此外,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核准项目经营,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制售凉菜、豆浆。( 潇湘晨报记者 赵颖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