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河南省食品管理办法引热议 三部门监管真空带难管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2 19:51:11  

流动小摊贩的食品一旦出现问题,很难监管。

  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办法草案”

  对小作坊意见较少,对食品摊贩讨论激烈,认为其流动性大,存在问题多

  □记者王磊 郑松波 文 李文波 图

  阅读提示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四个主要部门,卫生、商务、城市管理、公安、畜牧等五个次要部门共同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九龙治水”的分段管理,交叉多、接口多,也造成管理的模糊地带多,谁都可以管,谁都又有理由不管,这种管理方式不改变,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管理就难以奏效。昨日,本报A04版对此进行了报道。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往常井然有序的审议发言,昨日变成了“你争我抢”,争议异常激烈。

  现场

  往日审议井然有序今日发言你争我抢

  昨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往常井然有序的审议发言,昨日变成了“你争我抢”。

  会议一开始,第一组的会议现场,4个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抢着发言,刘建功说,这里面缺少了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消费者购买了问题食品如何投诉?小作坊还好办一点,因为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流动摊贩就不好找了,今天在这里,明天还不知在哪里?应该增加一个规定,消费者向摊贩索取票据或消费证明,现在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不用缴税了,他们申领票据也不好申领,那么也得给个证明吧!发生食品安全纠纷以后,投诉和索赔也有据可查。

  刘建功发言的话音一落,孔令晨就接上了话头。孔令晨正发着言,常振义就插上了话。你争我抢,这一个审议占据了一多半的时间,因为还有两项议程待审议,最后会议主持人不得不幽默地开起玩笑说:大家发言都很积极,这才是一审,今后还有二审,大家再继续发表审议意见。

  昨天上午的分组审议,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家意见较少,审议过程比较快;相反,一说到食品摊贩,就引起激烈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小作坊有固定场所,比较容易监管。而食品摊贩不仅数量多,且流动性大,存在问题较多。如何既管得住,又管得好,十分考验立法工作者和政府部门的智慧。

  热议1

  三个部门三个圆 三圆相交处是真空

  按照《办法(草案)》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类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这看似明确的监管分工,实际上并不能涵盖小作坊和小摊贩的食品种类和监管范围。

  常委会组成人员蔡得龙说,这就是说,有固定地点的小作坊,是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但是,《办法(草案)》又规定,在商场、商店、超市或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食品的,开办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营甜品的,开办者应当依法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租用商场、商店、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场地、柜台经营食品的,经营者也应当分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这样就形成了三个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交叉。现在的问题是,对于职责明确的职能部门无法推脱,而对于职责模糊的,他们就是能不管的尽量不管。各个部门无利可图时,都有不管的理由,但是如果可以处以罚款时,又都有处罚的依据。这就形成了三个部门之间的交叉,也是极容易形成监管的真空。

  按照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小作坊,可是“现做现卖”的又不归他们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那么什么是餐饮类食品摊贩?《办法(草案)》规定的是无固定店铺、以烹饪的方式现场制作直接入口的食品,那么这应该是“现作现卖”了吧?这又归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了。但是,我不是烹饪的,我是凉拌的、我是调制的,归谁管?常委会组成人员赵忠远的审议发言一语中的。他说,九龙治水的分段管理,分段多,交叉多,这样自然而然就接口多,接口多就造成管理的模糊地带多,机容易发生食品安全的小作坊、小摊贩,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

  热议2

  9个部门未必能管住校门口卖小食品的摊贩

  “今天是六一节,我就说说学校附近食品摊贩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高汉青“抢”到话筒,忧心忡忡地说。

  她说,最近她对郑州市学校周围食品摊贩进行调研,发现大多数摊贩的小食品都卖给孩子。这些食品摊贩没有许可证,也没有备案证明、健康证明。卖的小食品还很不卫生,有部分食品甚至添加违禁添加剂。更让她忧心的是,这些食品摊贩每天都在校门口出没,但是她没有发现一家职能部门对此进行管理。

  赵忠远说,《食品安全法》施行以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作废,原来归卫生部门的管理职责没有了,《食品安全法》授权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小作坊和小摊贩的管理,我们的地方性法规没有出台,现在一直是空白,哪个部门现在都有不管的理由,因此,制定这个法规是迫在眉睫。要不,没有监管的市场很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常委会组成人员刘树声对多部门治理食品摊贩也不放心。他说,校门口卖卤面的归谁管?学校门口卖小食品的摊贩,并不是按照上面的标准确定自己如何经营。有的摊贩自己现场制作并销售,还有的做好后立个小桌子就让学生在摊位旁边吃。这些处于各部门权责范围交叉处的摊贩,该怎么管呢?

  一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直言,多部门分头管理,极易造成权责不清,各部门推诿扯皮。比如,遇到各部门管辖范围内交叉的地带,该怎么管?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定。即便有明确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很容易打折扣。最后,这些交叉地带往往是接到投诉了没人管,发现问题要罚款时各部门就争着上。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

  热议3

  食品不合格,该重罚还是该轻罚

  渤海石油污染,美国康菲公司之所以不以为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处罚太低,对该公司构不成威胁。食品安全事件一发生,市民和政府部门众口一词说,违法成本太低,守法守信成本太高,对违法行为主张重罚,一下罚死他!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董广安说,《办法(草案)》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处罚太轻。她举例说,如果一个食品摊贩既没有向政府部门备案,也没有提供其身体的健康证明,甚至提供的食品都不合格,他已经对消费者构成危害,甚至构成违法。但是,在罚款方面,政府部门只能对他处以50元~500元的罚款。“也就是说,最低只能罚50元。这对食品摊贩根本起不到监管作用。实际上,处罚和成本不相称,还可能影响一些原本正规经营的食品摊贩,也不利于市场公平。”

  但是,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说,小作坊、小摊贩大部分是下岗职工或者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本身就没有多少收入,也只是推个车挣个辛苦钱,如果一下罚他几万块,打死他也拿不出。这事,常委会组成人员都争论不休,你说纠结不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