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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重拳整治八类食品安全 确保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2 19:5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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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用狠心换良心,用重拳换安全,向全省人民群众昭示政府坚定不移地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和信心。据悉,今年重点开展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用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调味品、餐具及食品包装材料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8个专项整治行动。 在昨日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说:“今天是六一儿童节,要高度重视儿童食品的安全问题,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确保广大少年儿童吃上健康的食品、喝上健康的饮料,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副省长高峰主持会议。 “谁发现谁查处” 在今年省“两会”期间,关于一盘豆芽菜出了问题找谁负责的讨论,目前终于有了答案。李江表示,对目前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清问题,要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监管分工和监管要求,决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于发现的暂时难以界定负责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坚持谁发现、谁查处,食安办要加强协调,确保一查到底。同时,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实现监管中心下移,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组织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建设,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基层“防火墙”。 “食品安全的基础在企业,出了事情有政府监管失职的问题,但根源还在生产经营者。”要加快建立健全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落实企业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并实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罚,促使企业自觉保障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定期巡查制度,在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规模较大的超市、农(集)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并实行轮岗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