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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含铝食品开展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更新时间:2014/12/5 12:07:52  

 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及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对美通市场、开泰市场、万惠市场、东瓦窑农贸市场、双树农贸市场、惠东农贸市场、老百姓市场、团结小区便民市场、兴安北路百姓市场、110国道塞外宫集贸市场的70余家经营粉条、豆芽、豆腐、馒头、熟肉制品的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该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无证产品进行了责令下架,对使用明矾生产的粉条进行了现场没收并销毁。检查中发现70余家经营户大部分没有流通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过期、没有索证索票;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知晓率低、认识不到位,或未张贴“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公告,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局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市场经营单位监管责任意识。督促市场主办方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负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市场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亮证经营,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做到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三是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合法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自律机制和法律意识。四是要求各旗县局加大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遏制无证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合格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