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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打击四规范”行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87件 |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11/26 17: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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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召开新闻通气会,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彭万臻就全区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全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农村牧区食品安全。通过全面调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企业自查等方式,深入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确切掌握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辐射农村牧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牧区食品源头治理的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和重点案件线索,集中力量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突出对农村牧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单位7328家次(其中:食品小作坊5796家次、儿童食品生产单位64家次);各类食品经营户97443户次;检查各类市场1183家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52户;吊销各类证照23件;通过对农村牧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农村牧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针对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屯,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等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牧区集市、农村牧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等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已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9个;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87件(其中:伪劣食品案件125件);查扣各类非法食品17603公斤(其中:非法儿童食品1237.4公斤),全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针对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我区结合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切实将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范围。截至目前,覆盖全区的农村牧区食品放心示范店已达1200多家,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力保证供应农村牧区的食品来源合法、去向明确、质量可溯。 对农村牧区食品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检验监测范围和品种。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监督抽查各类食品1478批次,儿童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米面等粮食制品、白酒、饮料、豆制品、糖果、调味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等农村牧区食品重点品种均涵盖在内。 严格执行自治区食品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自治区统一举报投诉电话12331和12315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和企业员工积极反映食品违法线索。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299件。对于这些投诉举报,均予以认真查办,并及时反馈查办情况,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彭万臻说,我们要始终把集中治理整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毫不动摇、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执法的同时,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问题,严防发生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坚持重典治乱,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案情特别重大、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跨地区的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