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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开展食品安全10项专项整治 6000家问题单位整改
文章来源: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4/11/21 14:38:39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进行了食品安全10项专项整治,集中对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行为进行打击。截至目前,今年全市食品整治责令6064家单位进行整改。

   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中,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尽量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3499人,检查农、果、水产、畜禽种植养殖基地、单位16202户次,检查农资化肥种子经营单位2434家,检查农兽药生产经营单位3283个,责令整改单位258家。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整治中,规范生鲜乳收购与奶站经营管理,严格原料奶检验检疫和专车专线运输。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45家,责令整改208家。

   肉类专项整治中,增加频次监督活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生猪、牛羊等屠宰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制肉制品,严厉查处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和注水肉及未经检验肉制品,严厉打击各类私屠滥宰行为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肉类食品的单位4009户次,责令整改654家。

   食用油专项整治中,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餐厨废弃油脂,利用动物内脏、化工原料提炼、制售动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监督生产经营食用油的单位3581家,责令整改593家。

   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时,针对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全市监督生产、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2338家,责令整改306家。

   在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经营者责任义务,督促落地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行学校食堂治理整顿,全市监督生产经营儿童食品的企业,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共3977家,责令整改1015家。

   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瞄准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食用农产品违法保鲜,制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建立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全市监督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466家,责令整改1220家。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管理,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食品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和索证索票等违法行为。全市监督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98家,责令整改179家。

   在大中型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中,全市监督大中型及连锁超市434家,责令整改175家。

   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专项整治中,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全面摸底,推行准入备案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取缔一批“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全市检查“三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308家,责令整改1456家。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孙培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