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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莞等地出现死猪转卖 每斤1元收购 |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4/11/18 18: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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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1名被告获刑一年半至五年半 惠州市博罗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涉案的11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45000元至250000元不等的罚金。 病死猪收购价低得惊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份至9月份,被告人叶某青、叶某忠和张某雄分别在博罗县杨村镇、柏塘镇、泰美镇等地向当地的养猪场收购死猪,再以每斤1元左右的价格把死猪销售给在博罗县杨村镇非法经营屠宰场的王某康。在此期间,被告人方某进、罗某海、周某杨受雇于王某康在博罗县杨村镇的屠宰场屠宰死猪,并将屠宰好的死猪肉运到王某康在杨村镇内某水泥厂旁的冷库冷藏。 死猪肉在深圳东莞等地交易 从2013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梁某杰先后多次去到博罗县杨村镇,以每斤4.5元的价格向王某康的冷库购买冰冻死猪肉运回其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某农贸批发市场经营的猪肉档,主要由被告人梁某杰雇请的被告人李某在该猪肉档进行销售。至案发,被告人梁某杰累计购买、销售死猪肉15000斤。 2012年底开始,被告人刘某湘、文某慧夫妇雇请被告人刘某建、侯某洛等在其位于东莞的肉类制品厂加工生产腊肉等制品。刘某湘与刘某建及侯某洛等人先后多次以每斤3元的价格向王某康共购买了148240斤死猪肉运回东莞市加工并销售。 |